关于选聘行政职员与辅导员讲授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、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5-14  浏览次数:次  新闻作者:  摄影:  来自:    责任编辑:朱慈华

  • 根据《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,我部决定在全校职员和辅导员中选聘一批代课教师,担任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、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的教学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  1、代课人员资格要求: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,或具有思政相关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,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。

    2、审批流程:职员与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,由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》(一式两份),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、教务处、人事处主管签字同意后,交我部报名,报名截止于5月16日下午17:00。

    3、试讲内容: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、《形势与政策》中的有关章节,20分钟左右。

    4、试讲地点:5月17日上午10:30。

    5、试讲地点:综合楼211(思政部会议室)。

    6、聘期要求:职员、辅导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,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,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。间隔两年以上者,须再次参加试讲。

     

    思政部

    2019年5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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